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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后记


这是我第一次把人救回来。

        打完了这句话后觉得有点不精确,因为整篇不比番外,是个开放性的结局,所以不如说是我第一次试图把人救回来。

        晋江水翊汐,写文十五年,劣迹斑斑,臭名昭著。以前最大的爱好是写be,最擅长的是写死人,杀人不眨眼,曾经创下一章连发四个便当的记录。大约16年的时候,和当时的两个朋友组了个群,结果聊着聊着两个人忽然都开始批|斗我的杀人爱好,说人是不能轻易死的,用角色的死亡来推进情节的作者都相当差劲。

        虽然现在回忆起来好像是一段很有趣的对话,但当时的我很受冒犯,很不高兴,这种不高兴直到今天还能回忆起来。小时候嘛,脸皮薄,爱面子,容易害臊,也小心眼儿,记了这么许久。

        但被指责完之后,确实反思了一下,于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再乱杀原创配角了。不过,原著该发的便当依旧发,多多良和塞德里克都没能逃过他们命里的那一刀。

        再后来,年纪大了,对一切都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就有了这一篇文。

        前阵子和朋友开玩笑,她说日本男人和英国男人我都不救,偏偏救下了中国男人,汐老师挺爱国啊。我说那可不,咱可是未来人民教师,学科五大核心素养里可就有家国情怀呢!

        其实是巧合,不关国籍的事。写文章确实挺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其实我在2018年的时候就构思好了这篇文章。

        那会儿我还是个大三学生,写完《捕风》后先退网了半年准备保研和考研。当然是没怎么好好准备,也没赶上人人爱工作的好时候,报考人数严重超标,跨专业保研失败,留在了自己系读研。其实没什么区别,但当时顺风顺水惯了,觉得可太他x的丢人了。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写点开心的,于是构思了一个小姑娘把伞哥救回来的故事。

        那时我躺在本科宿舍的床上,和室友小欣都大半夜不睡觉,我把整个故事给她捋了一遍。那时候的故事和现在写出来的还有点差别,比如当年的顾熙华还叫顾灵茜,比如当年的伞哥其实喜欢过宁萱姐姐,比如当年的宁萱姐姐自杀了,被伞哥救回来,最后被顾灵茜施了失忆术才得到救赎。那时我刚看完房思琪的故事,满肚子义愤填膺的想法,宁萱的故事的色调要灰暗许多。但结局倒比如今要明确一点,顾灵茜一觉醒来发现世界变了,冲到嘉世去撞见了伞哥,搂住伞哥的脖子大哭一场,说你妈的苏沐秋我再也不放你走了之类的话。

        其实如果女主是宁萱姐姐的话,我反而可能不会把伞哥写活。我希望自己的每篇文章都能有人得到救赎。宁萱确实得到了救赎,成为了凌霜。但是,伞哥不回来,不管是顾灵茜还是顾熙华都没有办法得到救赎。我想让她赢,我想让她和他都得救。

        写完了当初的故事梗概,我个人感觉那时的故事比现在要年轻一点。当年文案上的bgm还是宋黛霆翻唱的陈粒的《不灭》;如今若给我机会让我挑选,那必然是《追梦人》和《天若有情》二选一。从bgm的更改也能看出文章风格的微妙变化。

        当时的我问小欣这个故事咋样,她说挺好,就是宁萱姐姐那一段不太好写。我说是的,我得再想想。所以我19年开了文案,但一直没写,一想就想了三年。

        硕士的三年可真是无聊的三年,被疫情搅得哪里都去不了,于是居然真的只能读书、写文章、搞实习,找工作。2021年11月16日,倒霉了一整个星期的我见完阳明中学的校长,顺利挤走男生得到了工作,神清气爽地走出校门,觉得看什么都是美的。这所学校相当年轻,和我同岁,但是却已经有两位青春文学作家毕业于此。可能现在已经不太为人所知,但是却几乎是我们这一代小姑娘的青春集体记忆。我早期的文风很受其中一位的影响,她给自己的两所母校化了名,写进了小说。于是我学她,给自己的母校起名光远中学,让笔下的很多人物去读书了。在这篇文章里,我直接使用了她起的校名,聊表致敬,希望没有冒犯。虽然我已经不喜欢她了,但是还是得承认她在我晦暗青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扮演了我的灯塔。面试的时候,我拉着同来的萧萧和源源逛操场,我们踩过一地黄金灿灿的银杏叶,我笑着问,诶你们说,这所学校是不是有文脉?萧萧补充说,青春文学的文脉。于是,三个人里唯一一个25岁了似乎还在青春文学里打转的人打跑了狗男人,留了下来。

        话题扯远了,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我神清气爽地走出校门,乘车回家。我家楼下的一条黑暗料理街那会儿刚开一家新的奶茶铺子,从街头到街尾前前后后总计开了六家奶茶店。新店做活动,剩下的五家也不甘示弱地第二杯半价。我本来只是想买糖炒栗子,所以才提前一站在黑暗料理街下车的,没想到糖炒栗子不卖了,我便只能选了某家第二杯半价的店去买栗子奶茶。我坐在店里等奶茶,发现奶茶店里放的歌还怪好听的,又很耳熟,于是掏出手机听歌识曲,音乐软件告诉我这首歌叫《追梦人》。后来我才知道粤语版就叫《天若有情》,我还就此给顾熙华起了个独属于苏家兄妹的小名——小晴。当时的我戴上蓝牙耳机,端着两杯奶茶,一边往回走一边循环听歌。回家后捧着奶茶打开电脑,久违地点开了属于同人文的文件夹,光标在《雨天的尾巴》和《不灭》之间上下游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在《不灭》上停住,双击点开。

        其实不管是《不灭》还是《雨天的尾巴》都是很难写的,因为有《捕风》。当初没给《捕风》写后记,因为觉得没必要,整篇文章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后记了。几年过后,才发现她给我之后的写作造成了多大的麻烦,作为创作者也确实该站出来说上两句。我笨口拙舌,但前两天读卡尔维诺的时候难得地和大师心有戚戚,于是摘抄如下:“这是我写的第一部小说,差不多也是我写的第一个作品。今天能就它说些什么呢?我要说:最好从来不要写第一本书。只要一个人还没有写他的第一本书,他就拥有自由。写作者一生中只能享用一次这样的自由。第一本书将给你下定义,而在现实生活中你还远没有被定义。这个定义你将背负一辈子,你将尽力去确认它,或加深它,或修正它,或否认它,但永远不能不去面对它。”

        《不灭》的开头很难写。我总听读者说《捕风》是我最好的作品,虽然我很高兴,但同时也有点伤心,感觉自己之后几年都被这第一部作品抹去了。我知道人生不可能总是上扬的,况且《捕风》还耗尽了我最珍贵的回忆。很难做得更好,那么至少不要变坏。我一边对照着四年前的《捕风》一边写,有很多不满意,从头推翻大改过好几次,终于是挠着头写下来了。还好那个时候考编不急,比较有时间,允许我这么来回倒腾。差不多从第五章以后,我才重新获得自由。

        伞哥在设定上与我同年,是《全职》中为数不多年纪比我大的人物。我曾用程君霓之口说过,他比我大一点,又没有比我大太多,真好。我也是这么想的。虽然我一直都是朋友里年纪最大的,但却还是喜欢比我大一点的男孩子,像个小女孩似的。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虽然设定是近乎玄幻的,但是我却试图在回忆中加入许多时代的共同记忆:周杰伦的歌,《萌芽》和《新蕾》,08年的奥运会,金庸先生的武侠剧,人生中最好的2015年。我想要将这些细碎的记忆编织成文章的肌理,让读者也能浮光掠影地一窥我们曾经拥有的少年时代。年少无知时,我曾经开玩笑地对朋友说,如果我们这一代还需要有人为这整整一代人做传的话,那么希望这个人是我。我当然无意完成那么宏伟的目标,我也不配为一整代人作传。但是,如果你们能在一篇十万字出头的小长篇里感受到那个时代的一点点风貌的话,委实是我的荣幸。

        当我在书写一部作品的时候,生活中的一些最不起眼的小事也能轻易地引发灵感。2022年元旦假期,我去外婆家,下午闲来无事,跟着表弟出门去了趟花鸟市场。他的同学刚搬新家,他想去买一盆蝴蝶兰送给同学庆贺乔迁之喜。于是,这一段情节便被我写进了文章里。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刷到阳明的老师小江姐姐发的朋友圈:“学生的考试季就是老师的假期!但是阳明的校园网居然上不了4399!”小江姐姐只比我大一岁,也是个活力满满的新老师,是很可爱的姐姐。我当即大怒:什么!堂堂上海市重点高中的校园网,连知网都能上,居然上不了4399!当天我就跑去4399,没想到现在连玩个小游戏都要实名登记身份证,我左右互搏打了一盘森林冰火人,第一关就只拿了两颗星,于是我又把4399和森林冰火人写进了小说。阳明没有多余的工位,于是我每天只能委委屈屈缩在高三办公室的长桌上,经常遇见来办公室自习的学生(请问为什么要来办公室自习),于是我把高三时的郑希声和程君霓来找顾熙华的事写进了小说。

        最近几年,我近乎是很切肤地体会到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与老去。初中时暗恋过的男生(《捕风》小周原型之一,而且是占比很重的那个原型)去年向高中时代的女朋友求婚成功,今年扯了证,看照片果然是一个很林卿的小姑娘。从小一起写文章的姐姐和男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甚至布置好了婚房。昨天和朋友老陈去公园划船,我们坐在草坪上,见带着孩子玩耍的父母竟都像是我们的同龄人。而我似乎是被滚滚奔涌的时间洪流遗忘的那个人。过去两年试着亲近过一个人,一个来自很久以前、分享过十分美好的记忆的人,还以为能写出和《雨天的尾巴》一样的故事,最后也不知道怎么会弄成这样,明明已经是对我们最好的结局了,明明什么都没来得及发生,明明我也知道道不同本来就不相为谋,但是却还是觉得我们把过去的美好都弄脏了,莫名对自己对男人都很失望,心都化成灰了。前几天半夜玩乙女手游,和游戏中的男友布置小屋,看到我操纵的小女孩角色在小屋里和男友吵架、大哭,又和好,我隔着屏幕忽然哭了起来。我觉得这是我永远也无法抵达的未来。

        但我还是在番外里将这个未来许诺给了沐秋和小晴。小晴喜欢读张爱玲,我也喜欢。我还记得《倾城之恋》里说,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我愿意想象他们在这个偌大的城市平静又安宁地生活,像所有平凡的夫妻一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为了小事拌嘴又很快和好,每天夜晚相拥入眠又在晨光熹微时一同苏醒,周末时手牵手两个人一起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时光悠悠地流过,化为了眼角的皱纹和白发。

        这是我想给那个永远停留在十八岁的少年的未来。

        最后一篇番外真的写了很长很长,像是一场漫长的告别,明明已经走到了路的尽头,我却还是忍不住频频回首,一再拖延这最后的告别。

        我在评论里对读者说过,“扑空”其实是这篇文章的一个很重要的主题。似乎每个人都在不断地扑空,但每个人却又都在为了注定的扑空而粉身碎骨。还好,在最后的那个故事里,小晴伸出双臂,紧紧地拥住了实实在在的沐秋。

        虽然正文的结局是开放性的,但是在我的心中,沐秋确确实实地活下来了,和他最心爱的姑娘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生活得平静安详。以至于我再读原著的时候,已经近乎没有办法接受那个没有伞哥的世界了。

        感谢这个故事陪伴我从深秋走到了初春,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了。

        没有想到在2022年,这个基于《全职高手》的故事依然能够得到许多读者的关注和反馈,千言万语,唯有一句非常感谢。虫爹为我们打造了一个太好太好的世界,而2022年似乎正是第十区开始的那一年。再过几个月,叶神会离开嘉世,走进兴欣的网吧,将苏沐秋给他的君莫笑转至第十区,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

        之后一篇依然是全职,本来是想先写包子那篇的,没想到前一阵子在辛苦熬着写论文的时候又开了个关于乐乐的脑洞,一边痛苦熬论文一边发泄般地乱写一通,记录了很多热爱与怨恨。在3月9日的后记里,我还说“让乐乐的子弹再飞一会儿吧”,结果半个月过去,乐哥的那篇不仅已经全文存稿了,番外我都写完了。虽然很对不起包子,但是在这人间四月天,百花齐放时,就暂时让我们把时间留给乐乐吧!

        在这篇文章里,我用了许多上世纪的老歌。有一首歌本来想用,一直没有找到恰当的时机,那么就在这里一用,作为最后的告别:

        甜蜜地与爱人/风里飞奔/高声欢呼你有情/不枉这生

        再见!

        水翊汐

        2022年3月9日21时59分初稿

        2022年3月24日16时37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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